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區內外幾起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訓,寧夏強化四項措施,加強歲末年初
農機安全監管,全力消除農村道路安全風險隱患,確保農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全、祥和、團圓的春節。
一是強化
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落細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和寧夏安委會安全生產20條具體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快推進
農機安全監管“四級”網格化體系建設,以
農機安全聯組為依托,建立以縣(區)、鄉鎮(街道、農場)、行政村(居委會)、
農機服務組織(農業企業、合作社、作業公司、銷售企業、維修網點)等為單元的四級
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網格,層層壓實
農機安全監管職責。加強
農機安全源頭管理,依法嚴格做好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駕駛員考試管理和駕駛證核發等工作,嚴禁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農業機械發放牌照,嚴禁給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核發駕駛證。嚴格按照《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規范》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不符合安全條件以及未粘貼反光標識的拖拉機運輸機組不予通過檢驗。持續推進
農機“亮尾工程”,對拖拉機運輸機組和跨區作業的
農業機械粘貼反光標識或插掛反光警示旗,提高
農業機械上道路行駛的辨識度,減少事故發生。
二是強化
農機安全隱患排查。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堅決把消除安全隱患作為遏制事故的關鍵措施,在“查隱患、堵漏洞、強管理”上下功夫。開展隱患排查,結合歲末年初
農機安全生產重點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認真梳理本地區
農機安全生產存在的重大隱患和安全風險,重點加強農村道路、設施溫棚、養殖廠(場)、田間場院、
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和
農機維修點等場所的
農機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及時督促整改。加大整治力度,針對
農業機械燈光設備不齊全、安全防護裝置與安全標志缺失、剎車與轉向系統不靈敏等安全生產隱患,及時組織生產經營主體和機主進行檢修和全面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實行動態跟蹤,確保問題隱患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修訂應急預案,緊盯春耕備耕關鍵農時,修訂完善
農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科學應對
農機安全突發事件,不斷提高事故應急和救援能力。
三是強化
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加強
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推進各項措施落地見效。開展法規宣傳,結合冬季駕駛員培訓和
農機具維護保養,有針對性地開展
農機安全生產宣傳和技術指導培訓,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短信、微信等形式,向
農機專業合作社、
農機作業公司、
農機大戶等
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和
農機駕駛員宣傳《安全生產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開展警示教育,以典型
農機作業事故和涉
農機道路交通事故為例,以案為鑒,以案說法,增強農民群眾安全生產意識。利用
農機線上服務,精準推送
農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持續擴大宣傳覆蓋面,引導農民和
農機手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紅線和法律底線。開展“五進”活動,持續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
農機安全生產知識及技能,積極組織
農機監管人員和技術人員深入鄉村、田間地頭,進行巡回檢查,開展技術咨詢服務,督促
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和機手做好機具檢修、維修保養,確保人員、機具以最好的安全狀態投入春耕備耕農業生產。
四是強化
農機聯合執法檢查。統籌協調
農機安全監理和農業綜合執法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加強執法檢查,加大
農機安全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駕駛、無牌行駛、酒后駕駛、未年檢、拼裝改裝、違法載人、超速超載、偽造變造牌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形成嚴管高壓態勢,筑牢
農機安全生產堤壩。加強聯合執法,進一步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協調聯動,嚴防拖拉機違法載人、出村上路,做好現場管控和監督勸導工作,切實強化綜合治理,共同維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公開事故報告電話,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并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做好值班記錄,對突發事件要及時應對、妥善處理。